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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尘室净化净化-青岛SMT无尘室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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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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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级别 百万
适用面积 1000平米以上
品牌 鑫诚丰
废气净化率 100%
除尘率 100%
商品介绍
各种空气洁净度级别洁净室的空气净化处理均应采用初效、中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对于A/B/C级洁净室的末端过滤器效率应采用大于或等于99.95%(MPPS/H13)~大于或等于99.995%(MPPS/H14)。根据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基准指南-无菌药品生产设施及国外相关文献的描述,单向流系统内的HEPA过滤器效率应为99.99%(IEST/H13/DOP或PAO),其完整性扫描检漏通过率必须在99.99%以上;对于B级区至少采用效率应为99.97%的HEPA过滤器,但其完整性扫描检漏通过率需在99.99%以上。
1.2.2 本条规定了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各级空气过滤器设置的几项原则。
    1 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的正压段,因为考虑到负压段来自机组外空气的渗漏,会造成未经中效空气过滤器过滤的污染空气进入系统,增加了空气中的含尘浓度,加大下游空气过滤器的过滤负担,缩短其使用年限。
    2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HEPA过滤器安装位置通常布置在系统末端送风口处或集中设置于AHU末端。HEPA过滤器设置系统末端主要优点是可将送风受到再污染的危险降到,所以本条建议HEPA过滤器设置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末端。
    服务于无菌药品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根据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基准指南-无菌药品生产设施的描述“所有无菌生产分级区A/B/C的送风均应经过滤器处理,由于系统中HEPA过滤器安装的关键在于避免空气再次受到污染,因此对于B级及以上的净化级别,送风末端必须设置HEPA过滤器”,末端HEPA过滤器装置对于保证无菌区域整体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3 在回风、排风系统中,由于空气中往往带有粉尘等有害物质,为防止未经过滤处理的空气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因此应将过滤器设置在回风、排风机的负压吸入端,既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又起到保护风机的作用。
    4 空气过滤器的额定风量是在一定滤速下的风量,设计中为了降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系统总阻力,在选择空气过滤器送风口时,一般按额定风量的70%~80%选用。
1.2.3 本条规定了医药洁净室在划分空气调节系统应遵照的各项要求。
    1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不能与一般空气调节系统合并,因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末端风口上装有空气过滤器,而一般空气调节系统风口上无过滤器,空气过滤器风口在运行过程中阻力会增加,而一般空气调节系统的风口运行中的阻力不变,所以随着运行时间的增加,可能出现医药洁净室风量越来越小,并使医药洁净室的房间或区域的空气压力发生变化。同时还考虑到医药洁净室需要良好的密闭性,也不允许通过风道使医药洁净室与一般空调房间连通。
    2 由于无菌生产区的洁净度级别,微生物控制,温度、湿度要求,消毒方式与消毒频率等方面较非无菌生产区均有较大差别,所以从工艺操作要求、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与节能方面而言,服务于两个不同区域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
    3 含有可燃、易爆或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如原料药生产中的提取、结晶等工序)所占面积较大时,从安全角度考虑,其空气调节系统应与其他空气调节系统分开。但在制剂生产中,遇有布置分散的小面积该类医药洁净室,当系统上采用足够的安全措施后,可合用一个空调送风系统。
    5 由于一个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只有一个送风参数,对于温度、湿度控制要求差别大的医药洁净室,若合并使用同一个空气调节系统,送风参数需要按照温、湿度要求高的确定,才能同时满足参数要求低的区域(除非在送风支管上另设二次空气处理设备),这样会造成不必要的能量耗费,所以对温度、湿度要求差别大的区域,宜设置不同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以提供不同要求的送风参数。而有时系统区域较小,分开设置可能因空气调节系统过多而增加造价,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合并设置。
    另外,别与低级别的医药洁净室(如A/B级与C/D级)除了在洁净级别,温度、湿度要求不同外,分开设置将有利于医药洁净室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运行管理。再者,系统风量大时,由于总送风回风管、机组体积均占用空间较大,且对机组强度性能、安装及维护运行带来不利因素,建议宜分开设置。
    其他因产品类别不同而需独立设置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见本标准第9.6.1条。
1.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第2款关于病原体操作区的回风利用问题,我国药品GMP(2010年修订)附录3“生物制品”第二十二条规定:“……来自病原体操作区的空气不得循环使用”。按照此条款的要求,凡是涉及病原体操作的生产区域,无论其危害程度属于哪一类,均不能利用回风,由此造成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能耗的增加,不利节能降耗的原则。
    根据《中华共和国药典》(2015版Ⅲ部)“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的危害程度,按照《人间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类:
    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严病,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高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病,并且具备有效的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的有关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等级(BSL,biosafety level)按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分为,其中一级防护程度,防护程度。以此类推,一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4,二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3,三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2,四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的等级为BSL-1。
    根据“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及其附录可知,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的菌毒种,均属于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病原体,其相对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分别为BSL-3、BSL-2、BSL-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第6.3.3.3条的要求:“(BSL-3实验室)不得使用实验室防护区排出的空气”(BSL-4实验室按照BSL-3执行)。而对于BSL-1、BSL-2实验室,则无此要求。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颁布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Laboratory Biosafety Manual,Third Edition,2004),关于生物安全等级的要求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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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无菌车间洁净车间装修设计
随着不断循环每次去除水分越来越少,干燥间内湿度越来越低。以此方法可以将干燥间内湿度降到20% 以下,达到器皿干燥的目的。
2.4.2 合理的加热及保温温度设计
从表1 中可以看出,提高干燥间保温温度达60℃,吸收器皿中水分,设置循环同样时间达到湿度80%,空气中水分为103.7g/m3,一次排放水量可达(103.7g/m3-11.4g/m3)x120 g=11076g,是保温45℃情况4896g 的1 倍以上,除湿效率更高。可见,干燥间的保温是很关键的。
但因为干燥间周围的洁净厂房温度一般为20℃,如果干燥间温度设置过高,温差太大,散热也很大,热损失较大,需要的加热功率过大,加热段温度太高,安全风险过大,故一般保温循环温度设定在45℃-60℃较好。通常冬季设为45℃,夏季设为60℃。
由表1,可知即便是湿度达到,室外温度15℃时, 大气中水分含量为m1=12.7g/m3。加热循环至45℃, 多次置换排放后湿度为20%,空气中水分含量为m2=13.0g/m3,m2>m1,说明此时通过纯加热除湿方式可以实现终湿度低于20% 的结果。
2.5 综合干燥除湿
2.5.1 综合干燥除湿的原因
夏季极端情况下,室外温度35℃以上,湿度 时,查表1 可知,此时空气中水分含量将>40g/m3。如单纯用加热排放,对应40g/m3的水分含量,干燥间内循环温度45℃,湿度> 60%;循环温度50℃,湿度接近50%;55℃,湿度接近40%;即便温度达到60℃湿度也超过30%,此时难于达到干燥的目的。
所以,在夏季极端情况下,置换室外空气时,应该对室外高温高湿空气首行降温除湿,使空气中水分含量由40g/m3先降至15g/m3-20g/m3, 去除多25g/m3水分, 再加热升温循环至对应5055℃-55℃,即可将终湿度控制在20% 以下,达到干燥的目的。
2.5.2 表冷器制冷量的计算
根据前面所述,新风补风量V=2500m3/h,新风中水含量M=40g/m3,单位时间处理水量m=MV,=2500m3/hX40 g/m3=100Kg/h
过程中需要将35℃新风降至10℃, 温差ΔT=25℃
水热容量C=1cal/g℃,
需要冷量Q=mCΔT=100Kg/hX1cal/g℃X25℃=2500Kcal/h
再考虑表冷器的交换效率如果为50%,则冷量需要量应为5000 Kcal/h。
3 程序控制
洁净除湿干燥系统的运行,涉及新风、送回风风阀开关、温湿度采集、空气中水分含量、时间参数计算对比控制、加热、制冷、风机无风保护、过热保护、各种运行方式切换等控制,所以我们选用了西门子S7-200PLC 编程控制器,并通过网络与系统连接,可以实现在线和远程双重控制。
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GMP 指南 厂房设施与设备[M]. 北京: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1.8
[2] 中华共和国令第79 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EB]. 北京: ,2011.1
[3] 刘先哲,蔡志明;干燥洁净车间的设计、施工与调测;洁净与空调技术[J];1997.3 期.
[4] 王军;制药厂洁净车间空调通风设计体会;建筑热能通风空调[J];1998.2.
[5] 徐砾;GMP 实施过程中洁净车间的设计和管理;化学与生物工程[J];2003.4.
[6] 陈光建;从生产管理理论看药厂洁净车间的GMP 设计;医药工程设计[J];2001.1.
[7] 万斌;蔡智辉、詹彦敏;GMP 洁净车间的空调节能控制改造;[J] 电工技术;2009.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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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制药工厂的建设,整个建设过程中涉及很多的技术、工程规范、组织管理、过程控制、项目管理、政企关系……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总之,把一个制药工程项目做好,真的很难!
针对上述问题,国际制药项目管理协会(IPPM)和PharmLink倾情设计了“从一块土地到一个现代化药厂”的系列课程,广州、南京、济南、西安班,以一个个成功/失败的实例讲解了制药工厂/提取/口服药品项目建造的关键流程,并解答了大量实际项目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数十家药企、高校、设计院的中高层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11月18-19日,IPPM和PharmLink拟在长春举办,并对课程进行了微调“从一块土地到一个现代化药厂”系列之二-提取车间及非无菌药品设计与建设流程实例详解。
结合实际案例及大量图纸详解、长时间互动答疑讨论,将是本次课程的特色。欢迎带上您的图纸、工艺流程,现场点评。
课题1 提取车间建造实例详解
1、案例分析:提取车间设计规划
2、提取车间项目设计思考
3、工艺难题与提取车间设计瓶颈
4、图纸案例分析:
1)某四层提取车间平面布局图
2)某二层前处理车间平面布局图
5、构建GEP与PPM体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6、提取车间设备选型与常见问题
7、提取/浓缩/醇沉/干燥模块设计关键
8、提取车间节能设计思考
9、提取自动化设计路径与方法要点
10、提取施工过程典型问题与注意事项
11、提取设备验证与工艺验证
12、典型GMP缺陷项分析
11月19日  09:00-15:30 (周二)
课题2 非无菌药品设备工艺/设计与建设流程实例详解
1、生产设备与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
2、研发向生产转移要点及项目URS
3、制药工程概念设计要点
4、制药工程厂区布局要点
5、制药工程车间布局要点
6、非无菌药品工艺设计要点
7、人物流及洗衣中心设计图纸解析
8、备料及取样单元设计图纸解析
9、综合固体制剂车间设计案例解析
10、制药工程项目新改扩建工作流程及关键注意点
11、答疑
04
讲师介绍
张金巍
蒲公英创始人,硕士,,人力资源管理师,PMP,PPMP,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加拿大制药工程学院客座教授、PPM讲师,大型医药上市集团项目顾问,受邀国内外多家协会、高校、企业、GMP检查员等培训授课,专注提取、制药工程和项目管理18年。
焦红江
20多年制药行业经验,先后从事制药企业设备管理、生产管理、制药工程前期设计、制药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GMP实施、GEP管理、制药工程设计、硬件疑难问题解决、厂房设施设备系统的确认验证、预防性维护、计量校准、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等经验,熟悉各种制药装备、生产工艺与自动化控制。先后参与或负责过10多个车间的GMP改造、多个FDA、欧盟cGMP认证项目,做过上百个车间的平面图纸审核、工艺概念设计、多家企业内训、现场模拟审计,现从事制药项目设计咨询、GMP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第三方验证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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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5.4条提出了“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的规定。由于医药洁净室的特点和药品质量要求,如在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中执行此条规定,可能会药品生产环境的风险,进而影响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理由如下:
    1)医药洁净厂房多数为丙类厂房,且洁净区多数在建筑物内区,没有直接的对外开启窗户,这是为了洁净区免受污染,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同时根据医药生产工艺操作需要,医药洁净室的隔墙或门上都设有固定的观察窗。
    2)医药洁净厂房内,人员密度低且操作人员熟悉疏散路线,设备及管道材质基本为不锈钢,原料为液体或药粉(多数情况药粉在密闭的不锈钢容器中,不暴露在空气中),墙和吊顶均为不燃材料并有一定的耐火极限要求,因此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比一般丙类厂房低。
    3)排烟与补风系统的风口通过风管直通大气,即使非火灾时常用的防排烟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其漏风率也较高,这样势必破坏洁净区的密闭性,导致洁净区被污染的可能性增加。因此排烟与补风系统会给洁净区带来诸多漏点,容易破坏洁净房间的洁净度和正压维持量,从而给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
    综上所述,为了提供可控的药品生产环境,降低药品生产质量风险,在建筑防排烟设计时,医药洁净室不按地上无窗房间的定义来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5.4条的规定。
    医药洁净厂房中不列入洁净级别的外走道,如有可开启外窗,可作为自然排烟出口或自然补风进风口,但可开启外窗的面积、窗户形式、位置以及对外窗开启装置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中有关自然通风的规定。
1.2.19 医药洁净厂房中的空调、通风、冷冻等机电用房,一般无人员停留,且其门为防火门,故可不设置排烟设施。
1.2.20 为了对医药洁净室进行噪声控制,需对医药洁净室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进行噪声控制计算和降噪设计。在设置时,应采用不易产尘的,如微穿孔板等。
    为减小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设计中需注意:
    (1)选用率、低噪声设备;
    (2)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总风管为6m/s~10m/s,无送风、回风口的支风管为4m/s~6m/s,有送风、回风口的支风管为2m/s~5m/s;
    (3)通风及空调设备应带有减振、隔振装置,必要时需设隔振器和减振基础,设备与风管和配管的连接应设有柔性接管;
    (4)风道及阀门等通风构件要有足够的强度,以避免或减低所引起的气流噪声和振动;
    (5)风机和设备进出风口处的风管不宜急剧转弯、变径,必要时弯头等处应设导流叶片;
    (6)尽可能降低系统总阻力。
1.2.21 为保证医药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洁净室之间、洁净室与一般区、洁净室与室外均应保持一定的压差,本标准第3.2.5条规定了小压差值。
    由于房间的压差取决于房间的送风与回风、排风量之差,要使房间的压差保持稳定,首先要使送入和排出房间的风量保持恒定,具体做法较多,如在总风管上设微差压传感器,当风量发生变化时,即可通过变频器改变风机转速,使总风量保持不变;又如在进出房间的风管上设定风量阀(CAV阀),使进出房间的风量恒定不变,也可采用在洁净室内设差压传感器,当房间差压值偏离时,自动调节设在排风管上的变风量阀(VAV阀),以使室内压力保持稳定;再如可引入分区控制的概念,在保证系统核心区域稳定的情况下尽量节省投资。先在总管上采用风量平衡系统进行宏观控制,再将系统进一步细分为核心区、非核心区、走廊等子环路,各区域风管相对独立,分别设置远程测控阀。当空气调节系统运行时,各子环路首先自动进行区域风量平衡,减少本区域风量波动对其他区域及整个大系统的影响。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控性,也便于各区域的系统风量调试和维护。
    同时,应在工程中避免影响或改变房间压差的做法:如在同一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对个别房间进行排风、回风的切换或间歇性使用医药洁净室排风系统(如隧道烘箱、干热灭菌柜等工艺设备的排风),而不采用任何措施进间压力保护等,这些做法都会破坏房间的空气平衡而使房间压力发生变化。因此上述情况均应采取防止洁净室压差变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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