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做基金管理公司代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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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简称基金备案,其办理条件越来越高。一方面协会在逐步提高门槛,另一方面申请基金备案的机构也越来越多。目前申请基金备案大部分问题主要是在于高管、出资人等问题。如果您打算取得基金备案,目前还是有很多方法,我公司从
年出现基金备案开始,至今累计已办理上百家基金备案。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我。
经营范围:
.备案证券类:证券基金管理服务;
.备案股权类:股权基金管理服务;
.实缴资金
以上、提供报告;
.有实际办公场地(能够提供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前台
和办公大楼照片);
.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
.员工人数
人以上, 从业人员需缴纳;
.高管人员通过基金从业考试,大学以上学历、至少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所担任职位:高管职位、法人、总经理和风控;
.证券类:通过基金从业考试 科目
+科目
, 要求至少
名高管;
.股权类:通过基金从业考试 科目
+科目
, 要求至少
名高管;
.提供展业计划书;
选择一家信誉好,有商誉的中介公司尤为重要,我
司从
基金备案颁发开始,我开始接触这方面工作。根据您的情况,提供适合您的方案,以及可能出现的隐患,让您在收购过程中清晰的了解每一步手续,欢迎您来电咨询,为伙伴创造价值!
转让牌照的公司信息如下:
1
XX
(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
2016
公司概况:已发两只产品,还有一只未清盘
2
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

300

备案类型:股权
201

、公司名称:浙江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基金备案转让信息和价格扫文章结尾二维码找我
名称: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
有无诉讼:无
有无异常:工商协会均无
工商协会是否一致:一致
几只产品:1支
手里有产品着急发行注册来不及怎么办?
答:可以考虑收购一家,收购的话是可以代持发产品的
答:代持。是转让方可以配合收购方先发一只产品再去做变更,这样解决了我们着急发产品的问题。当然我们也可以收购不代持的直接做变更。
1、确认收购意向,签订协议,支付订金
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调,符合收购要求支付付款
3、(可代持)交接材料、账号等基本信息,买方发布基金产品
4、产品发行成功3日内支付中间款
5、开始变更工商信息,变更完以后支付尾款
经典世纪集团多年从事企业服务,全国各地有丰富的公司资源,如果您打算收购或者转让一家公司,选择我是您明智的决定。
针对您的目标公司,我公司有完善的审核体系,确保标的公司干净,让您用着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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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海南对公司政策非常好,对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都能享受企业纳税减免,享受零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都有相当的大的减免力度,我公司为了方便大家,现在开展海南企业注册业务,投资公司,基金公司注册,全程代理,不需要人员到场。可以提供地址。和人员。有需要的老板,请来电沟通详谈。
1:确认信息,确认标的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签订协议,确认并签订委托办理协议
3: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
4:正式协议,尽调没有任何问题开始操作
5:股权变更,开始工商变更,税务报道,银行开户
6:资料交接,交接公司所以材料,整个操作流程完成了
注册基金公司的流程
1、先是注册基金公司的注册资金≥1000万。
鉴于管理人备案的过程差不多,我在这里只讨论证券类的。需要进行管理人登记,实缴资本要求≥250万。
2、其次开始注册基金公司。做logo、k章、开立银行账户、开立账户等,几千元可以搞定了。
特别注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都有已经不允许注册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小镇除外),可做 ,严控。
3、再者是需要租个办公室了。去协会备案的时候,相关人士会看办公楼以及带logo的前台照片。
1.中XX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1年
注册资金:1000万
2.山东 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1年
注册资金:1000万
经典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SOHO现代城B座
企业经营必须以客户为本。客户是市场,没有客户没有市场
宁可自己麻烦十分,不让客户为难一时
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没有客户没有企业的一切
可做基金管理公司代发产品
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合规登记的公司转让证券牌照
着急发产品老板可以考虑收购一家证券备案的牌照,不仅能直接发行产品,还能直接变更工商信息。现我公司现在有几家已经做完证券备案的投资公司,都是已经发过产品了的,已经都清盘完成了,可以代持的不代持的都有,公司都十分干净的,深圳、上海、北京的都有,其他的地方也有,如果您想收购一家都可以联系经典世纪童经理。
经典世纪一站式服务:
代发支产品(保壳);
牌照收购、转让;
公司重大事项变更;
法人及风控等高管;
出具法律意见书、商业计划书;
协会后台维护:资管系统、信披系统、备份系统;
转让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带证券类备案)
注册资金:1000万
成立时间:2016年
转让优势:证券类备案已完成,不代持,价格低
2.公司名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000万
成立时间:2015年
公司概况:股权类备案已完成,已经发完产品,可代持一年
我是经典世纪集团童经理,做工商注册多年,经验十分丰富,更多公司收购转让//备案//局核名相关事项可随时咨询我,期待您的来电,为您详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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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以专题形式再度报道了以定向委投形式进行拆分或将明确清理的相关事宜(《部分互金平台仍“顶风作案” 定向委投式拆分或将明确清理》)。文中提到4月29日记者发布会上,基金部陈自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也强调,基金或基金收益权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和转让,同时单一基金投资者数量应当符合法定上限。
其实对于拆分限制一事,早在2015年12月18日中基协发布《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时,对该问题的关注已经开始发酵了。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九条的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该要求在2016年4月5日正式发布的《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予以了确认,将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生效。与以往的思路不同的是,对以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投资方式,出现在文件当中,从前为了要求而创造出的收益权转让方式也被纳入,从而引发了市场的广泛讨论。本文不致力于讨论收益权转让本身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的问题,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上海瀛东律所的张浩、冉晋律师的《新法:“团购”基金和基金份额收益权转让或成过去式》及通力律所秦悦民律师及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陆安琪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实务问题分析》两篇文章,讲述得比较细致清晰。
本文的视角主要集中在受让方的身份认定上,即“将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这一要求当中,所指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如何判定的问题。
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对于界的影响是为重大的,其对于规则的重要性基本与公募中的发行(注册)规则相等同。“公募重在注册制,重在合格投资者制度。这是部门基于保护投资者和促进资本形成两大立法宗旨的逻辑必然选择。公众投资者买到的证券必须经过注册,未经过注册的证券只能出售给合格投资者。”上述内容出自中基协法律部负责人邓寰乐先生于2016年1月15日发表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和逻辑》,对合格投资者制度的立法背景和立法逻辑有较为详实的阐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一下。
具体在中国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受限于国内缺乏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不同的金融产品领域,依照其不同的监督管理规则,目前市场存有不同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原本试图在投资基金领域仅适用一个合格投资者标准,即的《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有关内容,但这一法律实践发现和市场实践存在一些冲突,
于是在《募集管理办法》的终稿中,对“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进行了一次扩大解释,即包含“受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金融产品”,也相当于同意了其他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存在。
二、合格投资者的不同标准
一般认定:
投资于单只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二 )金融资产 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产品;
(三)受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金融产品;
(四)投资于所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中国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证券公司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未明确定义“合格投资者”,同属体系下,可参照投资基金标准。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受让方要求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
依据《资管新规》对于资产管理产品的定义“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公司、 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基金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应属于资产管理产品。资金份额的受让方,其实质上仍为资金产品的投资者,其应当符合《资管新规》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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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卖家 王经理 (QQ:94024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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